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

【清要論政】《懶人》


基督教中有七原罪之說,其中之一是懶惰。按常理推斷,懶人不事生產,然而作為懶人,我想指出,懶人只是貪方便,不方便就不為之,假如方便的話,就會見到這個懶人非常積極勤勞,並不是不事生產。

何為貪方便?你按個掣就有電視睇,算唔算方便?但要你下載apps,搞一大輪先有香港電視睇,方唔方便?於是網絡熱話,都係圍繞《東張西望》震撼性聲音、杜如風好臭寸等等議題,偶爾間,你才會聽到少數人談論《來生不做香港人》,然後鬧無線製作,是是但但。在科技發達的這個年代,難道開電腦、打個網址或按個bookmark掣,電視或平板電腦按個app睇香港電視,有這麼難嗎?

難啊。否則何謂慣性收視?懶人就是安於現狀,因為習慣了,我們慣性動作按個遙控器,就開始睇電視,然後隨便按個掣,轉台、睇節目表;但香港電視呢?只是多了一、兩個步驟,就少了很多人睇,皆因習以為常。

或許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會說:「你懶啫,你代表到全香港咩?」首先,主觀一定係主觀;然後,我冇講過我代表全香港,我只係作為懶人一份子,道出有些人(比如我自己)寧願懶,都不追看網絡電視罷了,反正其他娛樂消遣多的是。

那麼,撇開電視不談,講講最常接觸的,比如Facebook,遠至換上黃絲帶作頭像,近至用粉筆花做頭像,聊表了一份心意,這是不是很方便呢?按個Like,按個Share,說兩句,彷彿已用盡這一生的氣力掙扎求存;到近日,則變成「我是查理」,但似乎只有很少人關注本土的「查理」──黎智英。想當日劉進圖遇襲,到今日黎智英被掟汽油彈,在這個以言入罪的社會,你覺得你被襲擊的時日,還會遠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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